浙江在线6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朱柳霖 通讯员 王华卫)6月27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五年前,共享法庭起源于浙江。如今,浙江再次率先发布全国首个对共享法庭进行规范的标准,回应共享法庭是什么、怎么建、干什么、怎么管四个大问题,为共享法庭在全国复制推广提供浙江经验。
填补空白,为的是走出浙江
共享法庭是将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平台。
2018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在上田村试点建立了全省首个“微法庭”后,共享法庭很快被推广到全省。目前,全省已建成共享法庭2.7万余个,覆盖100%的镇街、98%以上的村社以及众多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社会团体等。
共享法庭在全省遍地开花,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建设情况参差不齐、功能发挥不足、配套机制不健全等。如今,共享法庭已走出浙江在全国复制推广,但放眼全国,共享法庭建设却始终没有标准可供参照。
为了填补省级层面共享法庭建设和运行规范空白,《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应运而生,6月29日起将正式实施。
回应问题,提升实际效能
要让共享法庭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抓手,《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必须要回答共享法庭是什么、怎么建、干什么、怎么管。
首先,共享法庭作为群众身边的“最小法治单元”,是一项具有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服务共享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其次,在共享法庭建设过程中,应该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从组织、队伍、场地、数字化和机制5个方面对共享法庭建设进行了规范,并逐层细化。
另外,标准明确了共享法庭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功能,并针对这些功能明确了服务标准和流程。
最后,标准对共享法庭评价对象、评价形式、评价要求作出规定,明确要求建立服务质量反馈和投诉处理机制,通过强化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最终实现共享法庭日常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据介绍,这份标准正是瞄准目前共享法庭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来设立的,旨在以标准化规范强管理、促发展,全面提升共享法庭的实际效能,实现通过共享法庭这个“小支点”,去撬动基层治理这个“大杠杆”。
“标准发布只是第一步,关键还是认真贯彻,确保标准发挥应有的实效。”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深入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和运行,把纸面上的标准转化为老百姓得到的实惠,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