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一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确定江苏未来五年立什么法、怎样立法。为广泛集民意、聚民智,从去年8月起,省人大常委会即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近日,又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此期间,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近半建议被以各种形式采纳吸收。
社会各界提出立法规划项目188件
早在去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启动了立法规划编制项目建议征集等前期准备,邀请各界人士为高质量立法献计献智是其中重点。
去年8月,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启动。“经过全面梳理、统计,除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提出84件立法规划项目外,社会各界提出立法规划项目188件,市县人大提出立法规划项目30件,总计302件。”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侯学元介绍,社会各界提出的188件中,包括27位人大代表提出32件,7位政协委员提出7件,6个社会组织、93位公民提出132件,4位立法咨询专家提出12件,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5件。
社会各界所提建议获得高度重视和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32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19件,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2件;政协委员提案提出的7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4件;社会组织、公民提出的132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38件,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18件;立法咨询专家提出的12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2件,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3件;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5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1件,调研项目1件。市县人大提出的30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16件,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3件。“综上,218件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近一半采纳为正式项目、调研项目。”侯学元说。
“第一次看到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时,我非常激动和高兴。”省人大代表、常州市金坛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检验科科长王虎琴有多条建议被采纳,建议制定“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江苏省耕地保护条例”,均作为正式项目被列入规划。
江苏众瓴律师事务所朱一葵立法团队建议制定“江苏省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朱一葵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是每个人的责任,她自2021年起就向有关方面提出立法建议,其中也包括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去年再次向省人大建议并获得采纳,这让她深切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人大立法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作为南通市政府法律顾问,朱一葵以往也被征询过对成文的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建议,“这次是从立法规划也就是从立法的源头上来听取基层的意见,切实保障了基层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9岁公民的立法建议被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经过研究论证,有的被列为正式项目,有的被列为调研项目,也有的启发了新的立法项目的形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建议来自公民个人。
19岁的公民江宸是此次最年轻的建议提出人之一。这位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机电部的毕业生,通过邮箱提出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的建议,这已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谈起提出这条建议的缘由,江宸说,身边有不少优秀同学因偏科等原因上了中专,但在后续学习过程中仍取得优异成绩,有人还拿到了技能大赛的大奖,表现出很好的天赋。近年来的教育改革给中专生继续深造提供了便利,但各地高校“土政策”规定不一,一些想升学的同学往往难以如愿。因此,他建议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让更多中专生能学到喜欢的专业、发挥更大的才能。这一建议反映了许多学生的心声,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带头给江宸鼓掌。
“江宸同学的建议与发言很‘接地气’,真实反映了我们职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了老百姓的感受和意见,这些声音是非常重要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也提出了修改该办法的建议,并表示江宸的意见对职业教育地方立法有很大启发。
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江苏的重大任务,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江苏发展的总目标。北京国发智源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区域高质量发展智库研究员朱树清由此建议制定“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条例”。
“公民朱树清建议制定‘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条例’,这个建议很好,但是相关调整范围将会很大。受此启发,将制定‘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安排在2025年。”侯学元说。周连勇认为,这一调整切合当下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体现了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的密切结合,也体现了地方立法“小快灵”相关要求。得知自己所提建议得到高度认可,朱树清高兴地表示:“这是对社会智库献计献策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社会智库的鼓励与鞭策。”
代表不同群体、有着不同背景的个人和团体,对法制建设的设想和诉求都得到了充分表达。比如,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朱劲松建议修改《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这被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安排在2025年;省消保委建议修改《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这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建议制定“江苏省家政服务条例”,这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
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是建议热点
征集结果体现了群众的“急难愁盼”。例如,有17人次(或者单位)提出修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是此次征集中提出人次最多的。排名第二的是建议制定“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有7人次提出。这些都体现出群众的法治需求,也获得了积极回应。截至目前的立法规划项目安排中,强化社会治理方面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是最多的,分别为13件、7件。
省人大代表曹立志建议制定“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这已被列为2025年正式立法项目。作为一名执业26年的律师,曹立志注意到,全省法院面临压力越来越大。过去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021.8万件,比前5年上升44.3%;以全国二十分之一的执行人员,承担了全国十分之一的执行案件。曹立志表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许多问题必须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化解。
民生热点诉求在建议采纳中也得到充分体现。比如,针对“野蛮装修”、擅拆承重墙等行为,建议制定“江苏省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其中也有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的贡献。该局执法协调科副科长赵斌华表示,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现有房屋安全管理模式存在明显短板。建议一方面针对当前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各部门推诿现象,明确各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细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单位等安全责任;另一方面,针对装饰装修改造时擅自拆改房屋承重构件这一易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立法时严格区分,厘清行政许可与禁止行为的界限,更好规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合理装饰装修改造房屋。
围绕“怎样立法”提出改进建议
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正在开展第二轮全面公开征求意见。记者看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社会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以及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等方面,共安排正式项目63件、调研项目37件。正式项目中,制定32件、修改27件、废旧立新4件,分别为2023年18件、2024年13件、2025年15件、2026—2027年17件。
除了对“立什么法”提出意见,社会各界对“怎样立法”也有改进建议。比如,朱一葵建议考虑合理编排项目以节约立法资源。“我注意到,2024年拟修改《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25年要修改《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国家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是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我想,这两个条例是不是可以合并到同一年来修改。”朱一葵认为,这样有利于在发放调查问卷、召开调研座谈会等立法工作上节省资源。
目前征求意见稿所列37个调研项目中,包括《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计划。省人大代表,江苏皇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工会主席高军会说,现行条例对太湖流域氮磷排放有严格规定,但随着产业模式创新和科技的发展,该规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流域经济发展。比如餐饮行业的预制菜工厂,在某种程度上是将生活污染的面源转向集中治理排放,从整个流域来说是减少氮磷排放的措施,但受条例限制,该类工厂无法在太湖流域落地。
“可以进一步广开言路、获得更多不同层面的建设性意见,让法规制度的制定除了具备应有的法治效力外,更具社情的合理性、服务性及社会发展激励作用。”高军会建议,修改法规时应使用更全面的评价体系,让立法更科学严谨。比如关于零排放,可考虑采取分行业管控、制定合适的标准、关注全生命周期氮磷排放等方式方法,这样既可以实现有效管控,又更具合理性。(记者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