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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科创金融22条” 率先建设“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示范区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为充分发挥金融对本省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的助推作用,江苏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王海龙出席并解读了《意见》的内容。

  王海龙介绍,江苏省作为产业大省、科教大省和开放大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江苏省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目标,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科创金融的作用。

  据介绍,《意见》全文共分为七部分22条,简称“科创金融22条”。《意见》明确了江苏科创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支持领域。文件强调,要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突出金融供给侧精准发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科创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率先建设“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示范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意见》从完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科创金融产品服务、优化科创金融生态环境、强化科创金融政策支持、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五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意见》制定全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加强部门间共商共研、协作联动,共同做好全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定期通报各地各金融机构科创金融工作成效。不定期组织科创金融交流研讨,编写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简报,推广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创新机制、模式和产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和突出成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认知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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