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背着家长大额消费、网络充值、直播打赏等问题频频出现,家长发现后想要追回钱款往往困难重重,未成年人消费保护问题成为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周庄分会接到胡女士投诉,称其未成年儿子小李背着家长在某车行花费140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摩托车,其儿子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告知此车为电动摩托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因该车手续不齐全,跟商家协商退货退款,商家不同意,故拨打12315进行了投诉。
小李是一名酷爱机车的未成年人。今年暑假期间,小李在车行看中了一辆寄售的二手电动摩托车,经车行孙老板介绍,小李结识了车主小顾并得知该车售价14000元。于是小李背着父母将家中新近购置的电动车抵给了车行并委托孙老板将车款给了小顾,小李又另外支付给小顾数千元,终于拿下了心头好。小李的父母发现此事后,与孙老板、小顾协商退车退款未果,于是向12315投诉反映了此事。
江阴市消保委周庄分会受理该投诉后,对事实情况进行了调查,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邀请江苏博爱星(江阴)律师事务所徐佳晨律师协助处理了这起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引起的纠纷。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对本起纠纷的认知和处理方式分歧较大,徐佳晨律师现场向当事人解释说明了本起纠纷涉及的多个法律关系以及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供了类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案、成本分析和处理结果供当事人参考。在周庄分会工作人员和律师的沟通协调下,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人民币13000元。此次因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引起的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前即得到了圆满解决,既为当事人免去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保护了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
江阴市消保委周庄分会在此提醒:家长作为未成年人价值观、消费观形成的主要影响者,在日常生活中应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其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增强孩子的消费价值观和消费辨别能力,对于其不合理、不健康的消费倾向和消费行为应及时否定和制止,充分履行自身作为家长的监护职责。同时,家长要监督孩子的现金使用,妥善看管好各种网络支付方式,特别是支付密码,尽量避免让未成年人知晓,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持有现金过多和网络自行支付的可能性。当孩子遇到消费陷阱时,家长应立即收集所有的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保管好购买的商品,以及其他有利于证明是未成年人私下消费的证据等信息,然后积极与经营者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