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29日上午在特区政府总部签署《中区军用码头移交备忘录》,这标志着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将中区军用码头移交给解放军驻港部队。
香港特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十二条宣布,码头于当日上午7时起划为军事禁区,并交由解放军驻港部队管理使用,其位置及范围已标示在特区《受保护地方令》内。军用码头的建筑物外墙及围栏亦会张贴告示注明码头范围。中区军用码头位于港岛中环滨海长廊,长150米、面积约0.3公顷。
根据香港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根据香港军事用地用途安排,中区军用码头是须由香港特区政府为解放军驻港部队重置的军事用地及军事设施。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中央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郑雁雄、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陈道祥和政委蔡永中,以及多名特区政府官员、解放军驻港部队其他代表等出席了当日上午举行的中区军用码头移交仪式。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回归祖国23年来,驻军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驻军法和相关法例在特区履行防务职责,爱国爱港,深得香港市民的爱戴,是保障特区长期繁荣稳定的坚实后盾。她代表特区政府和全体香港市民,对默默守护香港、关爱市民的驻军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陈道祥表示,接收中区军用码头后,驻军将一如既往,严格依法使用管理,并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中区军用码头的良好运作。(记者连锦添)
《 人民日报 》( 2020年09月30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