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消息,“通过先期论证测算定价,采购实施时不再竞争价格,主要根据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等因素,选取供应商和产品”。这是我军创新改革采购工作的一个重要转变。近日,军委后勤保障部就定价择优采购组织在海军、空军、联勤保障部队、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等单位试点。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此举将推动军队采购从“拼价格”向“比质量、优服务”转型,从各行业部门“分段运行、各管一段”向“采购引导、一体运作、全程管控”转型,有力提升军品质量。
实施定价择优采购与传统采购模式相比,在定价方式上,从后期市场竞争定价,转变为先期论证测算定价,防止恶意低价竞争,促进采购单位一体化统筹管理预算、科研、定价和供应;在招标评审上,全过程聚焦军品质量,取消“价格分”,加大技术、质量、服务分值,增加样品评审、比测试验环节,突出第三方专业检测结果运用,强化评审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在质量管控上,从后端履约管理转为全过程质量管控,从采购单位组织、质检部门负责产品质量验收,转为采购单位、科研机构、采购机构、部队用户多方共同监督评价质量。
试点明确,利用一年时间,分先行先试、改进完善、总结推广三个阶段推进,按照“科学定价、质量优先、全程可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部分物资、服务类项目试点开展定价择优采购,通过论证评估、成本核算和市场调查,预先确定采购价格,采购实施时不再竞争价格,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指标、售后服务等因素,选取供应商和产品。试点项目主要在两类采购项目中选择,有特定军事用途、质量标准指标可向上浮动的物资采购项目,以及有特定需求、服务标准指标可向上浮动的服务采购项目。军民通用的货架产品以及技术成熟、标准恒定的军品,不适用定价择优采购。
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有关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操作办法和时间节点。试点中同步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科研、质检和供应商诚信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要素完整、衔接配套;规范价格形成机制,防控定价、评审、质量管控环节风险,落实阳光采购、廉洁采购;加强监管检查,全程指导管控、跟踪问效。
(原题为《推动采购模式转型促进军品质量提升 我军创新改革采购工作开展定价择优采购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