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镇江地方标准工作,提高地方标准工作的有效性和总体水平。
地方标准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自2019年以来,镇江持续开展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已制定发布72项市级地方标准,为镇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水平提升以及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在明确镇江地方标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拓展标准制定新领域、规范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强化地方标准应用实施等4项主要工作任务。
在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各行业领域内的标准化工作的工作体制。
镇江鼓励围绕具有镇江特色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等进行地方标准研制,支持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地方标准,继续开展地理标志产品、非遗保护技艺、传统特色产品等地方特色标准研制,进一步拓展标准制定新领域。
为规范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立项评估、起草、技术审查、批准发布等具体工作要求,强调立项评估、技术审查要点,明确地方标准制定周期。同时明确,在强化地方标准应用实施方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和推广实施活动,起草单位应开展地方标准技术交流、培训等宣传推广工作。(记者 朱婕 通讯员 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