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将至,踏青出游人数众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节假日跟团旅游出游提示,指导市民节假日安全出行。
核验证照谨慎报名。跟团出游的市民在旅行社报名时,一定要核验旅行社的营业执照以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查看许可证上的经营业务范围,出境旅游要选择具备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在报名时要谨慎选择旅游线路产品,不要一味追求低价选择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的线路产品。
签订合同索要收据。团费应缴入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收据),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在缴费后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以及出团通知书、行程单一定要仔细阅读,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其标准,有疑问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
加强防护安全出行。乘坐旅游大巴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游览景区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入住宾馆时,不躺卧在沙发上、床上吸烟;参加高风险项目时,要结合自身健康状况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活动。遇突发、紧急情况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指挥,切勿擅自脱团开展登山、游览、探险等活动。
理性消费合理维权。在进入景区或者购物店时,要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理性消费,不受从众心理影响。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应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保持冷静,理性沟通,防止损失扩大。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保存好旅游合同、缴款收据、发票等材料,在旅游行程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