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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版免罚轻罚减罚清单来了

昨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扬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进行介绍和解读。据悉,我市自2021年开始制定涉企违法免罚、轻罚、减罚清单,今年已经是连续第4年制定“三张清单”,2024年版清单覆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公安、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税收征管等30个执法监管领域,有助于行政机关依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助于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有助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

今年清单事项较去年增加19.6%

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免罚、轻罚、减罚案件2.9万余件,涉及企业1.9万余家,共减免罚款1.4亿余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放大了法治对营商环境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力作用,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此次发布的清单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执法事项,共775个行政处罚事项。其中,不予处罚373项,从轻处罚341项,减轻处罚61项。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介绍,今年清单覆盖领域进一步扩大,各部门充分结合免罚、轻罚、减罚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对原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具体来说,不予处罚适用领域扩大到30个,从轻处罚适用领域扩大到22个,减轻处罚适用领域扩大到10个,新增加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领域。同时,涵盖事项进一步拓展,在事项总数上,从648项拓展到775项,增长了19.6%,其中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从100项拓展到114项。

“2024年版清单确保全市范围内同类案件同样处理,既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又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姚爱国说。

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有哪些新举措?

记者了解到,免罚、轻罚、减罚制度是在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立法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不同行政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将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以清单形式予以细化的制度,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重要体现。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介绍了2024版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的具体内容。

生产经营活动中,商品经营者等市场主体因对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熟悉,一旦不慎触碰到违法违规的“红线”,可能将面临高额的处罚。如何切实解决企业因不懂法而违法问题?如何避免“机械执法”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观清表示,此次发布的清单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内容包括83项免罚清单和22项减罚清单,范围涉及电子商务、广告、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认证、知识产权、食品等诸多领域。在免罚减罚的适用条件上,对于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等情形表述上作了进一步明确,加强了条款适用的可操作性和确定性。

“今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办理免罚减罚案件669件,免罚减罚金额5281.91万元,金额同比增长42.1%。”刘观清介绍,例如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或者商品、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未及时调整相应标价,要同时具备“初次违法,有证据证明事先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这些条件,可不予处罚。

另外,为进一步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方便广大经营业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的“法润扬州·市监导航”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小程序已正式上线,涉企法律法规、免罚减罚清单、自由裁量基准等均已输入小程序,经营主体可在小程序中查阅、咨询、预约上门指导。

为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交通运输行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市交通局公布了42项免罚清单,对原有清单中法律法规条款修订完善,且增加了免罚事项,内容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例如,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影响公路畅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等行为在满足一些条件的情况下,交通部门均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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