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2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检方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提出的批捕申请,决定不予批捕。
法院方面表示,综合考虑保障嫌疑人的防御权必要性及是否有毁灭证据等原因,难以研判存在须排除不捕侦办原则的逮捕必要性和事由。
据此前报道,韩国国会21日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对李在明的拘留同意案,此后法院对李在明进行了逮捕必要性审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