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和县紧紧围绕“落实做细带量采购、提高优质药耗可及性”目标,采取“四举措”力促集采工作落地惠民,让医疗机构更“青睐”集采药品。
“以量换价”价格更低。集采药品直接好处就是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质量。集采药品通过临床一致性评价,患者可以放心使用,同时可以享受医保统筹报销政策,降低了就医成本。在低价采购的同时,做出了质量保证,符合市场上薄利多销的政策。
“直接结算”回款更快。传统结算模式,很容易导致医疗机构回款慢,长期拖欠药品款,影响医疗机构的采购效率。而医保基金与医药生产企业直接结算,则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由医保基金代付每月药品款,提高了回款效率。自2021年7月份以来,实行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通过药品耗材结算监管信息平台,规定审核及回款时间,确保30天内回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提高了医疗机构的采购效率。自实行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以来,累计向配送企业回款 20975.40万元。
“结余留用”积极性更高。太和县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让医疗机构及临床医生使用集采药品的积极性更高。目前,已考核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五批次,前四批已向医疗机构兑现医保基金结余留用金额达806.70万元,第五批考核后医保基金结余留用324.50万元。
“协议约束”配送更及时。太和县牵头拟订由县级医保经办机构与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共同签订的三方协议,规范药品配送、货款结算等事宜,明确配送时间节点和标准,进一步提升集采药品的配送效率。目前,太和县已与36家医疗机构和18家配送企业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