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县动物诊疗和兽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农〔2022〕90号)和《关于加强饲料生产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农〔2023〕132号)要求,如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12月13日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县饲料代加工和兽药经营“回头看”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分成四组,3人一组,对全县15个乡镇27家饲料代加工点和23家兽药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
执法人员对27家饲料加工点进行现场摸排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307号公告》,告知其关于自配料管理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3家饲料加工点存在饲料代加工行为,已向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饲料代加工行为,并限期15天内整改到位。逾期不改正,将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无证生产饲料进行处罚。执法人员检查23家兽药经营单位,部分门店存在兽药经营许可证过期仍在经营的现象,已向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按照要求提交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逾期将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无证经营兽药进行处罚。
开展本次“回头看”专项行动,既巩固了兽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饲料生产行业管理行动成效,又有力打击了如东县兽药无证经营行为和饲料代加工行为。自去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新增兽药GSP申请验收单位53家(其中40家已通过验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通过边检查边普法边宣传的形式,大大提高了兽药、饲料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行业法治氛围,增强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理念。
后期执法人员将对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单位检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将严肃处理,形成闭环。如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为如东县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