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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举行

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华明、副市长祁从峰参加。

《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设区市首部海洋经济地方性法规,《条例》围绕全市海洋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领域,从产业、创新、文化、生态、合作、服务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保障和促进全市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王荣指出,当前,海洋经济成为经济增长中最具活力和前景的领域之一,战略地位日益突出。近年来,全市上下主动策应省委“1+3”重点功能区布局,深入实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深耕海洋,努力向海图强。《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有力推动我市的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高质量发展优势,为提升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海洋强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多措并举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以法治力量助力打造东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新高地,坚定不移做大、做精、做深经略海洋这篇大文章,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蓝色动能”。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板、播放专题片,详细回顾《条例》起草的背景思路和亮点内容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和市发改委等部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并解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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