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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南通市公安局以“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为目标,以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系统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积极构建与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生态得到明显改观,全市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有力提升。

深化执法责任体系建设。强化所队领导干部执法履职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履职内容、履职动作、评估标准,不断拧紧执法管理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深入推行“执法考评+履职评估”制度,倒逼执法责任落实。

强化源头执法管理。深化法制员机制改革,科学设定配置标准、优化选拔条件程序、明确职责管理考核,最大限度发挥法制员职能效用。深化案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派出所案管室等级化评定,出台评估方案、制定评定标准、加强流程管控、强化质效评估,发挥案管室源头执法前沿作用。

强化执法质态监测。在市县两级成立“啄木鸟”执法监督工作室,组建由知名刑辩律师、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公职律师、科技信息化人才组成的内外两支“啄木鸟”执法监督队,常态开展执法问题线索、执法监督巡查、突出问题整治、送法进基层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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