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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三举措”扎实完成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科学谋划、强化引导、有序推进、硬化约束”原则,以“问效”促“增效”,聚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引领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一是科学谋划评价项目。严把评价项目筛选关,优化项目遴选机制,统筹考虑工作重点和焦点,根据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重点,在广泛征求有关意见基础上,最终形成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清单。2024年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共计16个,其中:3个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项目,9个涉企项目,2个政府信息化项目,1个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项目,1个乡村振兴项目,1个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3.7亿元。

二是完善评价组织实施。强化评价方案论证,组织第三方机构、主管部门和业务处室联合开展16个项目的方案评审论证,严格按照制定方案、收集数据、论证指标、组织座谈、查勘现场、问卷调查等流程实施。积极搭建“绩效管理科+预算处+业务处室+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行业专家”互动平台,强化各方协同配合,畅通沟通交流渠道。严控报告质量,组织专家评审组,对16个报告开展论证和评审,做到数据资料详实、问题分析透彻、佐证案例清晰。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二次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和业务处室意见,校准报告结论,确保评价结论客观、意见建议有效。

三是强化成本效益应用。财政绩效评价关注部门履职和项目成本绩效相匹配,运用成本效益和基线分析等方法,全面衡量项目投入成本,明确财政保障范围,推动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财政支出标准,实现降本增效、物有所值的目标。评价提出成本效益方面问题14项,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财政支出标准75项,提出无效低效政策优化整合的结论和问题21项,进一步明确财政政策保障范围,为优化财政政策、提高财政效能提供支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以发函形式反馈项目单位,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强化预算管理的绩效导向,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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