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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公布并即将施行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温州市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城镇桥隧设立“安全保护区”,此举将有利于加强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范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内作业及相关活动,保障城镇桥隧安全运营。

为何要设立桥隧“安全保护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规定》所称的城镇桥隧是指城镇桥梁和城镇隧道。桥梁主要包括跨河桥、立体交叉桥、涵洞、人行天桥;隧道主要包括隧道、人行地下通道、地下道路。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是指城镇桥隧垂直投影面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水域或陆域。

近年来,随着温州城市建设的发展,城镇桥隧的数量、规模都在迅速扩大。同时工程建设、施工等活动安全事故频发,不合理的施工乱象使得桥隧安全运营风险也随之增加,城镇桥隧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升。为桥隧设立“安全保护区”旨在加强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提升城镇桥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温州市高质量发展。

“安全保护区”的管理如何分工?

《管理规定》主要从适用范围、关键词诠释、职责分工、限制性作业行为、安全保护区域外延距离数值、审查程序等方面规范和明确了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内施工管理的相关工作。

在职责分工方面,《管理规定》明确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本规定;各级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工作;公安、资规、住建、交通、水利、应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城镇安全保护区域相关管理工作。

“安全保护区”有哪些限制作业行为?

《管理规定》列出了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内的限制性作业行为,包括河道挖掘、建筑打桩、修建地下结构物、盾构顶进、管线顶进、埋(架)设管线、爆破、基坑开挖、降水工程、大面积堆载或卸载以及其他可能妨碍城镇桥隧安全、使用、养护、维修的作业。

除此之外,《管理规定》还将城镇桥梁和城镇隧道按照规模分别划为四类,并根据作业种类以及桥隧规模明确了外延距离具体数值。同时,《管理规定》还针对城镇桥隧的监测、超限车辆通行、江河锚地等影响要素作了必要的补充规定和说明,并明确了城镇桥隧信息牌应以图文的形式标识明确安全保护区域。

据了解,该《管理规定》2024年12月10日公布并将于公布30日后施行。(记者 夏婕妤 通讯员 温综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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