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媒体见面会。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 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 24 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继 《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后的第二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是积极响应“强城行动”、展示以文塑城新图景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省有关上位法要求,破解永嘉昆曲保护传承难题的迫切需要。要担当文化使命、汇聚法治力量,凝心聚力共同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促进永昆保护传承焕发生机活力。
葛益平强调,要加强宣传解读,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持续宣传条例颁布实施和重点内容,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社会知晓率,扩大条例影响力。要狠抓贯彻实施,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要素保障,针对条例内容要求倒排计划时间,制定配套政策,明确工作要点,促进条例落到实处,增强永昆品牌力。要深化创新融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创新融合”原则,推动剧团改革,创新创作手段,推出优秀剧本,丰富表现形式,培育相关产业,赋能非遗生命力。要强化跟踪监督,加强跟踪指导,做好解读释义,强化监督职责,通过多种形式途径推动各方主体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为永嘉昆曲传承发展保驾护航。
市领导陈建明、徐育斐、王彩莲参加会议。(记者 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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