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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3年内将选派约500名“科技副总”“产业教授”

昨天下午,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宁波市“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布置会。在经过前期试点后,一次大规模的“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派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派工作,在市委人才办统筹指导下,分别由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按计划,到2027年,全市择优遴选“科技副总”300名左右,择优选派“产业教授”200名左右。

市科技局人才处负责人说,根据校院企合作基础及双方意愿,遴选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有序到中小科技型企业兼职,由企业聘任为“科技副总”。

成为“科技副总”,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首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

按要求,“科技副总”聘期一般为两年,到期后可续聘。原则上,每年以各种形式为企业累计服务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

“主要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开展产业技术协作攻关,助力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整合创新资源和优化创新管理的能力。”该负责人说。

这是一次“双向奔赴”,不仅科技人才奔赴企业,企业人才也向高校奔赴。

市教育局高教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探索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将遴选企业高层次或高技能人才赴高校兼职任职,由高校聘任为“产业教授”。

在资格条件上,“产业教授”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能够在宁波市内同一高校服务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此外,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宁波市“绿新高、大优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高管、生产运营主要负责人,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优先选聘。

“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聘任,聘期一般为两年,到期后可续聘。

该负责人说,“产业教授”将深度参与高校专业建设、教学及科研工作和活动,帮助高校高质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构建高水平、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表示,此次“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派工作的深化实施,是进一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探索。

早在今年4月19日的宁波人才日活动上,我市举行“产业教授”“科技副总”聘任仪式,推动高校院所和企业双向奔赴、人才双向流动。截至目前,已有15名“科技副总”和10名“产业教授”率先试水。

“其实,不管是‘科技副总’,还是‘产业教授’,真正走进去了,找准契合点,受益的不只是哪一方,而是双方。”一名“产业教授”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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