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抢抓政策窗口期,联合市应急局组织县(区)、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主动向上对接争取,成功获得中央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799万元,其中市本级1367万元。该批国债资金使用方向覆盖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基层防灾项目、航空应急项目等三个领域,将有效推动我市加快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急指挥能力提升、补足基层抢险救援和自救互救短板、建设无人机应急救援体系等,确保应急管理部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得到有力发挥。下一步,我市各级财政将按要求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用好中央财政增发国债,支持防灾减灾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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