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全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会议召开,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唐琪虎主持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庆经开区安环局、安庆高新区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先围绕生态环境赔偿工作开展培训,重点就生态环境损害制度背景、制度落实情况及有关规定等方面作汇报交流;市林业局、宿松县分别就本系统、本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好这项制度,将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切实保护生态环境。2024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坚持统筹推进,发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部门牵头作用,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调度,强力推进本系统本领域损害赔偿工作。二是严格线索筛查,对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线索筛查,做到“应立尽立”“应赔尽赔”;进一步加强同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推动案件办理,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强化案卷制作标准,加强受损生态环境修复监管,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撰稿人:汪鹏 审稿人:龙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