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要求,促进终端气价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安全稳定供应,近日溧阳市出台完善溧阳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一、完善背景:国家、省发改委先后于2023年6月、9月出台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文件,明确2025年前各地均要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常州市发改委于近期出台《关于完善常州市区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溧阳市非居、民用气价联动机制分别制定于2013、2015年,本轮按省、市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二、完善内容:内容总体与常州市区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保持一致。新旧机制相比,重点在联动周期、方式公式、幅度限制和联动程序上有所调整,最核心的是联动周期变频繁,并取消了一直以来实施的非居气价10%的政府指导价上浮幅度,进一步压降城燃企业利润空间。
1.联动周期:非居气价由原一年两季调整为季度联动,亦可与上游一致,酌情也可按月联动;民用气价可按半年或一年联动。
2.联动方式:根据预测价格变动相应调整,低价气优先保民用,并建立偏差校核机制,对预测与实际差异部分,纳入后期联动统筹考虑。
3.联动幅度:坚持民用气价平稳从紧,单次上调不得超过0.50元。
4.规范程序:民用气价上调或非居气价上调超过1元时,适用一般程序,须报市政府同意;其余可适用简易程序,由发改部门决定调价事宜,提高联动时效。
三、新旧联动比较:新机制取消10%上浮并按季联动后,气价整体水平明显下行,城燃企业利润有所压降;相邻季节价差略被均摊,但一季度气价趋高、呈年中高点;调价周期缩短后,对价格部门和城燃企业在调定价工作方面带来工作量上升、社会面舆情压力增加等不确定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