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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完成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为规范国有房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秦淮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内实际,制定《秦淮区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13日。

一是总结经验,精准发力。对原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作全面评估论证,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秦淮经验,深入研究加强国有房产出租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二是走访调研,广征意见。多次发放调查问卷,开展专题座谈会,向各相关部门、社会民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各方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习研究关于国有房产出租的最新规定,查找拟修改内容的法规与理论依据,使区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工作符合要求、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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