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紧急动用外,承储企业任何时点成品粮油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联合印发《亳州市市级政府储备成品油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承储管理、轮换与动用、费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市级成品油储备管理。
为什么要制定《细则》?市粮食和储备局局长李飞表示,从国际看,局部战争频发,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确定性风险增加,保障国内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面临新形势;从国内看,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且我国成品食用油供求中长期仍将处于紧平衡态势。建立成品油储备,保障亳州市主城区居民短期食用油需求,作为区域内应急第一道防线,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加强市场调控重要而有力的手段。
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储备油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市级储备总量实际,制定了《细则》,以进一步加强市级成品油储备管理,确保其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有效发挥成品油储备的应急调控作用。
《细则》共分6章23条,明确由财政、粮食部门下达储备计划、储备品种和动用计划,市储成品油实行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市级成品油储备的承储企业,须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承储企业。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下达成品油储备计划,并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承储企业任何时点成品粮油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成品粮油实行企业自主轮换。 (记者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