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暨军民带队来绍,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领导谭志桂、徐军、朱建和、鲁霞光参加。
在绍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新昌、越城两地,实地考察新和成、新昌高创智造科技园、捷昌线性驱动、万丰航空小镇、美新半导体(绍兴)、宜通华盛科技和华胤科技等地,详细了解各级政府和各类科创主体在前沿技术攻关、科创产业融合、人才队伍建设、高能级平台建设和创新生态优化等方面发展情况,仔细询问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落地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执行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研究院负责人关于加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发展、推动更多政策红利向市场主体倾斜覆盖、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探索数字应用法治化建设等方面意见建议。检查组表示,绍兴在推进科创工作上谋划深远、举措扎实、开局良好,特别是在科研经费投入、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成果培育转化、人才支撑和政策环境营造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检查组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国际领先水平、锚定宏伟战略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创新领域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具有浙江特色、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绍兴作为全省科技创新前沿阵地,更要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破题切口,全力以赴突破企业自主创新、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引进培育、高能级科创平台质效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方面发展瓶颈,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水平,为高水平建设科技强省贡献力量。各级人大要发挥好职能优势,有效提升科技创新法治化水平,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