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发展要求,全力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管养体制改革。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出台《宿迁市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区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形成县级投入为主、市级进行补助的资金保障机制。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近年来,市财政统筹各类财政资金2.4亿元,全力保障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设立市级农村公路管养奖补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653万元,用于奖补各县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达1.2万公里,列养率100%;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000余公里,极大地改善了居民出行条件。
三是注重资金使用监管。与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出台《宿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市级补助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关注资金专款专用,预防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不断强化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实现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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