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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农商银行“三强机制”促进履职效能提升

   近日,江苏兴化农商银行积极构建“三强机制”,对该行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优化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明确部门和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界限,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强培训”促进履职意识明显提升。兴化农商银行将监管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定期发送给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并组织多场专题培训提升董事、监事的金融专业水平。通过学习培训提醒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高度重视相关履职要求,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断提升金融专业素养,为充分履职保证足够的精力和能力。该行3名独立董事和3名外部监事,均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在行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其中三位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都超过25个工作日。

  “强保障”促进履职范围明显扩大。为保证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能充分合规履职,兴化农商银行在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前提前发送议案进行审阅,在上会前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薪酬方案、大额费用等发表独立意见;定期发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3000万元以上存量贷款材料,对内部审批程序的公允性进行审核,提前发表书面意见;对3000万元以下贷款涉及一般关联交易要求业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备案。要求外部监事列席参加董事会,对相关议案提前审阅,保证足够时间发表意见,并认真记载,对董事和监事会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形成督办材料,交办相关部室进行落实,并定期汇报结果。

  “强考核”促进履职效果明显改善。完善评价体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外部监事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增加外部评价环节,强化履职结果公开披露机制,发挥外部约束作用。制定《独立董事履职指南》,指导和促进独立董事规范、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治理中的作用。强化绩效挂钩。完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加大履职考核工资比重,降低董事、监事自评环节权重,认真建立履职台账,统计分析日常建议和调研报告的数量质量,从“形式”履职向“实质”履职转变。推动履职效果改善。通过认真研究相关业务信息,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不断提升议事决策能力,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或意见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对该行在夯实客户基础加大“增量扩面”工程建设、强化管理基础提高制度执行力、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结合共同富裕目标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若干宝贵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包括根据每次布置的调研课题,董事监事结合兴化实际认真思考形成材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该行提升各方面的管理水平。

  (嵇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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