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大丰农商银行抓住关键、结合实际、多点发力,不断强化“四位一体”治理架构,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
突出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该行将“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党委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命,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干部任免等决策事项须经党委酝酿讨论后,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确保监管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与基层法人机构的决策方向一致、战略同步。
强化董事会决策机制。该行健全董事会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履职行为,制定并完善《章程》《董、监、高履职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办法,在议事规则中明确董事、监事、高管的职责职能、行为规范、勤勉诚信等内容,有效规范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行为。优化董事会成员构成,选聘行内3名高管担任执行董事,选聘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国有、民营企业高管7人出任股东董事,选聘具有丰富金融、财务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的退休金融高管、知名高校专家5人担任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参事议事积极性。
加强监事会监督机制。制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加强监事会建设,确保外部监事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1/3。在监督渠道上,监事会派员列席董事会、行长办公会等专题会议,对全行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银行稳健发展。对发现的问题,监事会以提醒函、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将重点关注事项呈交给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打造高效的经营机制。建立董事会授权下的行长负责制,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并授予行长经营决策权限,由行长和高管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执行与目标实现。优化高管层议事决策机制,行长在董事会的充分授权下,通过分条线、分层级的再授权,确保行长层决策的正确性和严谨性。建立定期报送机制,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财务、风险、经营信息,每季度报送经营层总结报告,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确保董事会及时了解年度决策执行情况,提高董事会的科学性决策水平。 (阮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