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称《条例》)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近日,海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条例》宣贯会。
本次宣贯会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四级调研员杨先华进行现场授课。培训内容详实、深入浅出,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意义,结合实践对《条例》的修订背景进行了介绍,细致分析了此次条例修订的定位框架,并结合案例就修订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此次宣贯会对海安市交通运输执法实践,促进执法人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保障道路运输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具有深刻指导意义。
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王国权主持宣贯会并讲话,就《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三点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运输企业法律意识。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透悟透《条例》精神当作首要任务,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企业主动转变管理理念。要注重实战实操,规范运输行业市场秩序。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照规定,进一步完善运输管理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新业态等网络平台运营,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进一步优化联合审批办事流程,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深化服务理念,着力提升运输服务质效。全面学习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推进线下办事“一次尽办”、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全面提高运输企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