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市长凌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等事项。
会议指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合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依法治湖、依法治污的必然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管护工作,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要健全完善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严格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及排长制等相关制度要求,抓好入湖河流水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水污染防治的精准性、有效性。
会议强调,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有利于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要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壮大集体经济为核心,紧密结合合肥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发展路径,不断探索“三变”的有效实现形式,真正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源资产,从而实现集体经济得发展、农民增收拓渠道、农村发展增动力。
会议还研究了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