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合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卫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向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正杰、吴利林、张怀科,秘书长刘观宝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合肥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市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会议决定,以上议题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专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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