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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铸就合肥法治政府金字招牌

  原题:

  依法行政铸就合肥法治政府金字招牌

  连续十年全省考核第一

  ★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合肥连续十年位居第一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开展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合肥连续五年位于第一方阵

  ★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中,合肥营商法制环境位居全国第六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2018)》报告中,合肥政府透明度位居全国第六

  ★2001年~2015年,合肥连续三届(“四五”、“五五”、“六五”普法)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近年来,合肥市紧紧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继续保持全国有影响、全省居一流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首创“群众公议” 向权力“亮剑”

  行政机关开出的“罚单”,有没有做到公正合法,群众公议员是“把关人”。

  12月19日,在市公安局瑶海分局会议室,群众公议员李静正在和其他4位群众公议员对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公议。记者在现场看到,每介绍完一项情况,群众公议员都会对案情发问,办案民警会作出相应解释,其间,不乏有当事人双方观点的“交锋”。

  经过了解和询问,公议员们一致认为此案的处理结果做到了兼顾法理和情理,处罚合理。经公议员和办案民警对当事人的宣讲劝解,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作为一名律师,在案件公议过程中,我会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与其他公议员一起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进行质询,同时提出相关质疑,尽可能发挥自己作为公议员的作用。”自2016年开始担任群众公议员的李静说。

  据了解,早在2010年,合肥市针对行政处罚过程中透明度不高、处罚标准不一等现象,在全国首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并出台政府规章《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取得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

  “这项制度给各方提供了一个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全程‘阳光’操作。以往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时,罚不罚、罚多少都由政府执法部门说了算,易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如今,普通百姓参与行政执法过程,让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阳光,行政执法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自2010年担任首批群众公议员以来,市民谷雨已连续9年参与各类案件公议。

  “近10年来,全市共组织群众公议1328场,公议案件3985件,主要涉及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文旅、环保、卫健委等部门,群众公议异议率由最初的23.63%下降到今年的0.3%,群众公议倒逼着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立法破冰” 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守护‘合肥蓝’,我们是认真的……”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合肥司法行政”于今年9月发布的一则消息,在不少合肥市民的朋友圈里热传。原来,新版《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的修改草案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这是合肥市用立法保障美丽合肥建设的一个生动写照。据介绍,近年来,合肥市坚持立法引领,以“立法破冰”实现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与推动作用,引导、保障、规范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以来,合肥市共完成66件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其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多部立法项目属全国首创。

  早在2013年5月,《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国内首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不仅是合肥市多年公共资源交易“合肥模式”的成果巩固,也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从制度化向法制化的迈进。

  “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合肥市在国内率先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制度体系,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从制度化、规范化迈上了科学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为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开启了新的路径,同时也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立法和地方性立法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市司法局立法处负责人介绍说。

  每一次立法,都是时代命题的回应、人民智慧的汇聚、法治建设的跃升。

  立法的高质量与完善的立法工作机制密不可分。合肥市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完善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引导基层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逐步形成了智库专家、立法工作者、基层立法联系点相结合的立法起草模式,建立健全政府立法机构与政协沟通机制,先后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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