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向阳,副市长龚春刚出席发布会。
据悉,《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内容共六十三条,坚持“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思路,内容涵盖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服务与管理、安全保护区管理、应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全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切实把城市轨道交通工作各项内容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安全、便捷、智慧、绿色出行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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