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邀社会监督员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特邀社会监督员的动态管理,规范监督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
实行积分制,分层分类动态管理
2007年,合肥招投标市场首次设立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享有规定的调查权、检查权、建议权,直至招投标暂停。“社会监督员在现场监管,是保障交易公平进行的重要一环,尤其是监督评委。”市公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办法,合肥市对特邀社会监督员实施分层分类、动态管理,根据项目不同需求,通过信息系统在相应的特邀监督员库内随机抽取。特邀社会监督员考评分为日常考评、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特邀社会监督员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
在日常考评中实行“一项目一考评”,并逐项累计、扣分。监督员如果私自携带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具备通讯功能的工具进入评标区;擅自进入其他项目未结束的评标室或探听其他项目评审情况等;不按规定客观公正或拒绝对评委工作进行评价的,分别给予扣10分的处罚。对已确认参加监督而无故不参加的,或迟到、早退;未能及时纠正、制止开评标活动中,相关主体不规范行为、言论影响评标等行为的,给予扣5分的处罚。
以半年为周期汇总考评结果,并将其作为监督员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累计扣分达到一定分值,暂停3个月抽取资格,严重的,将予以解聘。
表现优秀者可加分,不合格者解聘
据市公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激励特邀社会监督员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积极性,办法还规定了加分项:监督员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按照采纳率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采纳率=采纳数/提出数×100%。采纳率≥50%的加2分,30%≤采纳率<50%的加1.5分,20%≤采纳率<30%的加1分,10%≤采纳率<20%的加0.5分。”市公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邀社会监督员在报纸、杂志上宣传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起到正面宣传效果的,每次加2分。
办法还明确,特邀社会监督员半年考评基准分为100分,日常考评得分=100-日常考评扣分累计分值+日常考评加分累计分值,期满后分数自动清零。半年考评周期得分85分至89分的,暂停抽取1个月;得分80分至84分的,暂停抽取3个月;得分80分以下的,予以解聘。
一个年度内,两次半年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的,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予以通报表彰,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总人数20%。若符合条件人员超过参评总人数20%,根据参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情况等综合考评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一届聘期内,暂停被抽取时间累计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应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对一届聘期届满考核不合格的监督员,一届聘期满后不再续聘。(记者 赵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