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激励文艺创作者多出精品力作
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获悉,为鼓励文艺创作生产,近期,合肥市再次修订文学艺术精品扶持办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励文艺创作者多出精品力作。
创作主体的高度,决定文艺作品的高度。我市对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奖励主创人员的分配比例作详细规定,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其中,以单位集体名义获奖的作品,主创团队最高可获得奖励扶持资金的80%。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文艺奖项的主创人员,可根据市人才政策作为人才引进重点人选。
拿“大奖”,可获重奖。对在全市取得历史性突破的奖项,我市将给予首获重奖、最高150万元的激励支持。同时,大幅提高部分奖项奖励标准。如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奖励标准由50万元提高至首获100万元、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由60万元提高至首获100万元、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电影电视剧奖由100万元提高至首获150万元等。
“扶大、奖小”,双管齐下。我市进一步扩大奖励和扶持覆盖面,资金扶持对象覆盖全国性、安徽省权威文艺奖项及文艺展览,在相关全国性文艺奖项评选中入围决赛或获得提名奖、在国际A类电影节中入围竞赛单元或主要展映单元的作品。同时首次对优秀网络文艺作品或新媒体账号择优给予奖励。(记者 葛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