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金融放贷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聚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坚持“打早除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有力促进了我市金融秩序更加规范、金融风险有效防控、金融生态持续优化。
管好行业领域“责任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明确金融放贷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目标任务及工作步骤。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内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金融业务的风险底数,依法化解处置,及时遏制黑恶犯罪滋生苗头,坚决打击金融放贷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现场检查。制定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四类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有序开展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确保监管对象不发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深化风险排查。全面征集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等多种方式,重点针对“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催收、非法集资等金融放贷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全面排查。加强部门会商。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起底摸排,发挥县区属地监管责任和社区网格员作用,做好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核查、移送、处置等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把好长效常治“三关卡”
把好市场准入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投资类市场主体注册前联合评估制度,对新设立的投资类市场主体从业资质进行联合评估,严格市场准入,源头防控投资类市场主体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把好监测预警关。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对全市重点企业实时开展风险监测预警,从涉诉信息、经营异常、失信情况、行政处罚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综合判断企业风险指数。强化我市金融机构账户可疑性资金监测,依法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把好制度建设关。制定我市金融放贷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地方金融领域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等文件,从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协同联动等多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放贷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
讲好打早除小“身边事”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公交车载电视、户外大屏、金融机构网点、新型融媒体等各类媒介或载体,全面开展“打早除小”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明法理、知防范、敢举报。组织开展全市短视频征集活动,原创防范非法金融宣传短视频,加强扫黑除恶正面典型宣传和“打早除小”主题报道,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印制宣传折页、海报、宣传品集中发放,扩大宣传受众面。编写非法金融典型案例、发布各类风险提示,曝光非法放贷、非法集资常见犯罪手法。通过线上宣传、线下走访提升群众参与度,推动全民参与金融放贷领域风险防范,引导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能识别、敢举报,营造“一处违法、处处预警”的良好舆论氛围。
记者 刘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