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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小区消防通道事关重大, 一旦发生火灾, 它就是居民的 “生命通道”, 不过在合肥一些小区里, 消防通道却被业主的私家车堵成了 “停车场”。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 该局已印发相关通知加强小区停车管理, 确保消防安全。
现象 小区消防通道常常被占
合肥市怀宁路上某小区业主张先生每天早上晨练时, 都会发现小区道路上停着不少车辆, 违规停放的车辆窗户上都被物业贴上了 “消防通道 禁止停车” 告示。小区一位保安告诉记者, 这些车其实都有车位, 但车主往往图方便停在路上, 导致小区道路只有半幅能通行, 一旦发生火灾隐患很大。这样的告示物业每天都在贴, 可业主的车子仍然每天都在停。
记者了解到, 消防通道变成 “停车场” 的现象, 在合肥不少小区都存在, 特别是停车位非常紧张的老旧小区。合肥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持续增加, 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消防通道被侵占的现象越来越多, 安全隐患严重。近年来, 因消防通道被占导致消防车无法到达火场, 或导致施救不及时的新闻屡见报端。
举措 业主拒不配合或被起诉
此次合肥市房产局发出通知, 要求物业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常规考核,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应急演练。对发现的火灾隐患, 要及时督促物业公司整改, 无法整改的, 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处理。
根据通知,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车辆停放引导, 需占用公共道路停车的,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物业要在消防通道上划出黄线, 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 特别是停车矛盾突出的小区,要在停车高峰加强值守力量引导有序停放。
蜀山区住建局则在通知中细化了相关条款: 对占用消防通道的业主, 或擅自改变共用区域用途导致火灾隐患的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阻, 向责任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责任人拒不配合的, 或 “僵尸车” 占用消防通道的, 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书面报告消防主管部门, 或依据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亮宣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