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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招投标评委受贿百万元 获刑4年

据安徽商报消息:作为安徽省合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指挥部的代表,李某非法收受财物100万元。近日,合肥市中院终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据了解,李某在2008年至2009年间,担任合宁高速公路大蜀山至陇西立交段扩建工程龙塘收费区、肥东服务区房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及评标委员会委员,韦某(另案处理)为承建该两项工程,找到李某,希望能在招投标中得到帮助。韦某中标后,分四次送给李某现金100万元。

原标题:合肥一招投标评委员受贿百万 为招投标“开绿灯”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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