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做服装生意的刘娟(化名),每次进货都会“顺走”卖家店内几件衣服。半个多月来,她连续在同一家店作案12 起,盗窃衣服41 件。当她换一家店准备下手时,被店家发现了。因涉嫌盗窃罪,刘娟目前已被移送至合肥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44 岁的刘娟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在合肥磨店摆摊卖衣服。据其交代,她通常在合肥新站区馥邦广场四楼一家服装店进货。每次进货时,刘娟先拿一个黑色塑料袋装几件衣服,放在吧台旁边;然后再拿一个袋子挑选衣服。付款时,她只支付第二袋衣服的钱。离开的时候趁人不注意,“顺手”带走留在吧台旁边的第一袋衣服。
有时,刘娟会以调换衣服的名义,再次来到这家服装店,用同样手法偷走几件衣服。3 月14 日至4 月4 日半个多月时间里,她在同一家服装店连续作案12 起,盗窃皮衣、夹克、衬衫、裤子等共计41件。
4 月6 日,刘娟换一家店进货。趁店员不注意,她偷走牛仔上衣、衬衫、女式阔腿裤各一件。店主发现衣服少了,查看监控发现是一个黄头发中年妇女偷的。刘娟常去的那家服装店老板听说此事,意识到自己店内最近总是丢衣服可能也是被贼盯上了。店老板查看自家监控,发现果然是同一名黄发女子所为。
店主报案后,刘娟被传唤至新站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她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