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刚准备搬新家的, 这下都泡汤了。” 近日, 市民盛大妈拨打本报热线962000反映, 自己家在滨湖购买了一套新房与两间地下储藏室, 但不久前的暴雨, 将储藏室给淹了, 里面一些家电都被泡坏了。
业主:储藏室进水泡坏了家电
日前,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来到了盛大妈家,盛大妈带着记者一起下到位于地下车库的储藏室。走在车库里,地面依然湿漉漉的,可以看出水泡过的痕迹。盛大妈家一共购有两间储藏室,记者在现场看到,储藏室堆放着各种物品,有电脑、电熨斗等小家电,也有肥皂、酒等货品。
盛大妈随手拿出一个电足浴盆,上面仍在滴水。盛大妈告诉记者,他们家原打算8月7日搬新家,因此在上个月提前将一些家电、货物搬到了储藏室,以便到时候搬上楼。不过,7月1日下午,家人到储藏室查看时,被吓了一跳。“当时水都快到小腿了,放得高的电视机没事,但是放下面的电脑、一些办公用品都泡坏了。”
盛大妈说,7月1日,自己和孩子在舒城老家,当天上午接到物业通知,大致内容是合肥暴雨,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地下储藏室,以免雨水倒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恰巧,当天他们家也预约了家具上门安装,因此一家人从舒城赶到合肥,但下午到合肥后,储藏室已经被淹了,当时,盛大妈联系上物业,物业人员帮忙搬出了一些未受损的东西,盛大妈家粗略估算了一下,损失2万多元。
“这个储藏室买来就是让大家放东西的,有雨水也是应考虑的因素,现在被淹了,物业要负管理责任。”盛大妈说,自己多次找到物业协商,但一直未果。
律师:物业是否担责得看情况
随后,记者和盛大妈一起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但工作人员告知,经理不在,其他人员对此情况并不熟悉。随后,盛大妈拨通了经理电话,记者也在电话中与经理进行沟通,经理表示,正在外面开会,会赶回来。
记者与盛大妈一起在办公室等待了一个多小时,经理才露面,但经理表示,自己并不能回答记者的问题。“我们有相关的接待部门,已经将这个情况反映给他们,会有人与您联系的。”
但记者未接到回复,再次联系上物业经理,并且将采访问题一并提交,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得到回应。
那么地下储藏室被淹,物业是否需要担责呢?记者联系了汤俊鑫律师。汤俊鑫说,买卖合同已生成,风险已经发生转移,买受方应尽义务保护物品,物业应尽维修和管理的义务,但作为买受人可以举证,如果在排水方面有过失或过错,物业就应承担责任。“比如,排水管网年久失修,导致下水管道堵塞,水流不畅,引发倒灌,将客户物品淹没等。”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朱庆玲/文 马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