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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申请公贷买房参考标准公布 名下房产量影响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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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昨天,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了合肥楼市“限贷”新政执行情况,并为市民申请公贷买房提供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见下文)。此外,省直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指出,名下有房情况,“名下”是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本地房产”以合肥市区范围(不含四县一市)为准,查贷包括外地贷款记录。

情形一

【名下无房】(指在房产局查不到登记)

无贷款、无记录,首付最低25%。

有贷款、一次记录(无论是否结清)首付最低40%。

有贷款、两次记录,首付最低60%。

情形二

【外地有房】

无贷款、无记录,首付最低25%。

有贷款、一套已还清,首付最低40%。

有贷款、还在贷款中,首付最低50%。

情形三

【本地一套房】

无贷款、无记录,首付最低为40%。

有贷款、一次记录的,一套已还清,首付最低40%;

还在贷款中,首付最低50%。

有贷款、两次记录,首付最低60%。

情形四

【本地两套房及以上】

公积金贷款将停止放贷。

商业贷款无论以前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最低均为

60%;如果两套贷款均未还清,也将停止放贷。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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