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昨日,合肥四院原院长李泽爱被法警带上法庭。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长期与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为伍,甚至在退休后还不忘收取医药公司“感谢费”,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泽爱走上了职务犯罪这条路,一共收受90 余万元。昨天上午10 点,64 岁的李泽爱因涉嫌受贿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判。
退休后被巡视组揪出
李泽爱,1952 年出生,从事精神科临床20 余年。李泽爱于1991 年4 月担任合肥四院副院长,1998 年出任院长。
一位熟悉李泽爱的人士介绍,李泽爱专业能力较强,担任中华医学会安徽省精神病分会主任委员、安徽省心理学会副理事长、《中华精神科杂志》编委等职务,还在安徽医科大学任硕士生导师一职。
2012 年,李泽爱退休,不久后,被一家医药公司聘用。记者了解到,李泽爱涉嫌职务犯罪一案的线索,是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随后将该线索移交给合肥市纪委。
2015 年12 月29 日,合肥市纪委对李泽爱展开调查。在昨天的庭审中,李泽爱供述,自己接受纪委调查持续到2016 年1 月22 日,后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 月4 日被逮捕。
医药公司贿赂占大头
公诉机关指控,1993 年至2015 年,被告人李泽爱利用其四院副院长、院长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疗机械采购、物业管理、下属工作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人民币82.7 万元,7 万多元的购物卡,价值2 万元的储值卡和1000 美元。
其中涉及金额最大的一项受贿是,1993 年至2012 年期间,李泽爱利用其职务便利,接受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麟(另案处理)的请托,为其向四院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并于2008 年帮助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与四院建立药房托管关系,多次收受杨麟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7.7 万元,购物卡共计5 万多元、美元1000 元和价值2 万元的望江宾馆储值卡。
另外,2012 年,李泽爱退休前,接受现任和瑞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世兴请托,为其向四院配送药品提供帮助,并约定退休后由沈世兴表示感谢。2014 年7 月,沈世兴聘用退休的李泽爱到其公司工作。同年底,沈世兴兑现承诺送给李泽爱10 万元。
多次收取下属购物卡
公诉机关共指控李泽爱11 项犯罪事实,其中7 项是收受医生、护士长等人的购物卡,还有一项是李泽爱接受合肥四院的物业公司的请托,收受6 万元。在任院长期间,李泽爱多次为医生、护士长等人员的晋升或调整岗位提供便利,共接受3 名医生、3 名护士长和1 名行政人员共计1.8 万元的购物卡。
2008 年的一天,李泽爱利用职务之便,为四院护士长倪某某的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在办公室收受倪某某价值2000 元的购物卡。2012 年上半年一天,李泽爱为行政人员朱某某的工作调整提供关照,在办公室收受3000 元购物卡。2011 年春节期间,李泽爱接受一名医生的请托答应为其提供关照,在家中收受3000 元的购物卡。
当庭表示对不起四院
昨日,64 岁的李泽爱顶着一头灰白头发站在被告席上。据了解,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泽爱收受他人财物共折合92.3 万元人民币和1000 美元。在开庭前,李泽爱家人已经将这些赃款退还。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李泽爱表示认罪,无异议。“我在看守所里闭门思过,后悔莫及。我对不起四院,我对四院的一草一木都有感情;我对不起家人,老伴儿60 多岁了,现在孤独一人在家。”李泽爱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他还表示,以后进了监狱,希望能为狱中的精神病人提供服务。
该案昨日未当庭宣判。
□辩论焦点
是否构成自首情节?
2015 年12 月29 日,李泽爱接受合肥市纪委调查。其间,李泽爱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
辩护人认为,李泽爱有自首情节,“被告人主动交代了很多单线联系的犯罪事实,有利于办案机关证据收集。”
公诉人认为,李泽爱供述犯罪事实是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并非主动供述,不符合自首条件。
“春节收礼”如何定性?
在11 项犯罪事实中,有7项犯罪事实是李泽爱接受同事的请托。对发生在春节期间的收受购物卡,辩护人认为,春节是中国的传统佳节,同事之间送礼属礼尚往来,不能定性为职务犯罪。
对此,公诉人表示,李泽爱收受下属员工购物卡的背后,都有请托事项,有的是为职务调整提供方便,有的是工作中给予关照。
宋露璐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郭娟娟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