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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讨债队出手太狠 非法拘禁欠债人弟弟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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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多如牛毛,专业讨债队应运而生。拿人报酬,不出力没法讨到债。出招太狠,则会触犯刑律。合肥有个讨债队就是出手太狠,非法拘禁欠债人的弟弟长达12个小时,又打又骂且强行写还款计划摁手印。结果,讨债不成,把自己送进了牢房,得不偿失。

哥欠债弟被抓 又骂又打一夜

余某和吴某等一帮人在合肥组建了一个讨债队,专门帮别人讨债。“法律顾问”陈某是负责人。

去年4月底,债主胡某联系上了陈某,希望帮忙从汪总那里讨回欠款40万元,汪总的弟弟汪某担保了其中的35万元。由于胡某费尽心机也找不到汪总,就让讨债队去找汪某要款。

同年6月4日下午2时许,胡某和“陈律师”带着余某等人来到汪某家门口,要他归还35万元。汪某见陈律师也不出示律师证,同来的两人气势汹汹,就赶紧报警。

民警走后不久,胡某和陈律师又来敲汪某家门。陈律师借故把他家的入户铁门打开。胡某带领的五六个年轻人直接冲到他的家中,对他说了一番狠话,威胁他还钱。汪某妻子再次报警。民警赶来,将他们都带至派出所协商处理。

由于协商未果,民警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天晚上,汪某走出派出所,叫了一辆出租车准备离开,胡某也拉开车门进入出租车内。余某、吴某伙同李某、陈某、佘某、张某(这4人另案处理)驾驶一辆轿车尾随汪某至一处公交站台。汪某一下出租车,就被余某等人控制住,强行将他拉进了轿车。汪某被讨债队的人夹在轿车后排座中间的位置,被带至合肥市瑶海区一个茶楼内予以控制。陈律师再次要求他还款,而汪某认为此款应由他的哥哥偿还。双方在包厢内僵持了很长时间。

因为汪某不配合写还款计划,讨债队员开始辱骂、威胁他。当时,汪某坐在包厢内麻将桌旁边的凳子上,左右都坐着人,轮番打他的嘴巴与后脑勺,逼问他什么时候还钱。汪某坚持认为应由他哥哥还钱。余某就站在他后面用手死死地掐住他的脖子往麻将桌上撞,后又打他耳光,其中一巴掌打到他的右耳,他顿时耳鸣头晕。讨债队员一边辱骂和威胁,一边殴打汪某,如此反复到次日凌晨2时许,汪某被折磨得实在受不了,就和陈律师商谈写还款承诺书。由于很不情愿,汪某写得很慢。讨债队时不时动手打他,催他快点写,直到6时许才写好。陈律师要求他摁手印,他不同意。一个穿白色T恤的大个男子把他的左手控制住,余某把他的右手控制住,用食指按红色印泥,让他在还款承诺书上摁手印。汪某要求给哥哥打电话,电话还没打完,旁边的人就把他的电话抢过去挂断了。

6月5日早上7时许,汪某摁完手印,讨债队才放他离开。汪某回到家中,感觉头晕、恶心、脖子疼、右耳耳鸣、右下板牙肿疼,就去医院就诊。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汪某右耳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后来,民警将前往公安机关协商债务纠纷的余某控制并进行调查;民警将吴某抓获归案。案发后,余某家人赔偿汪某医药费3000元。

当庭翻供无用 被判坐牢一年

今年5月9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余某当庭翻供称,他没有限制汪某的人身自由,也没有辱骂和殴打汪某,汪某的伤是他自己用头部撞击桌子造成的,他的行为不应构成非法拘禁罪。

法院查明,病历材料与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实,被害人汪某伤后曾至安徽省肿瘤医院、解放军105医院诊治,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汪某右耳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视听资料与视频监控截图证实,2015年6月4日19时33分,汪某被强行带上一辆现代轿车后入某茶楼,并于次日7时15分离开茶楼的过程及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吴某伙同他人为索取债务,采取强制手段,非法限制被害人汪某的人身自由近12个小时,并对其实施殴打,造成汪某右耳的损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余某、吴某均积极实施犯罪,所起作用相当,应按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具体作用进行处罚。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余某的家人已赔偿汪某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分别判处余某、吴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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