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在线讯(戴小花)记者今天从合肥市纪委、市监察局了解到,今年6月下旬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省市动员部署要求,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多措并举抓整改,严密组织抓督查,全面治理“酒桌办公”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案件。为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肥西县山南镇大烟墩明德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卫民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经查,2015年9月新学年开学后,卫民接受书商黄某宴请,为其兜售书籍提供便利,并介入商业保险业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7月21日,中共山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经镇党委同意,给予卫民党内警告处分。
二、长丰县罗塘乡鲁周村党支部书记李久环等3人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经查,2016年5月24日(周二),鲁周村杨户组杨传儒的女儿婚嫁,中午在水家湖镇美味厨饭店酬客。村党支部书记李久环、村委会主任代恒松和村委会委员蒋庆云三人前去贺喜,中午参与饮酒。2016年6月1日,中共罗塘乡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李久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代恒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蒋庆云(非中共党员)扣除200元绩效工资处理。
三、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兴所周琦等6名工作人员接受吃请问题。经查,2016年1月11日上午,周琦带领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陈洪钢等5名工作人员对辖区漕冲批发市场商户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中午12时30分检查结束后,漕冲物业有限公司安排周琦一行在长江东路卫材厂旁一饭店就餐,席间周琦、陈洪钢、董有权、赵军四人参与饮酒。2016年6月14日,中共瑶海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周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陈洪钢、董有权党内警告处分;瑶海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斌、陆军行政警告处分。赵军作另案处理。
“酒桌办公”问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政治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务求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持续加大对“酒桌办公”问题的查处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执行“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使纪律规矩成为干事创业的标尺准则,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本能和习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后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原标题:合肥市通报三起“酒桌办公”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