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 没取得营业执照就敢开肉制品经营门店,不仅如此,他还租赁民房购储大量死因不明的死狗,准备用于销售,结果狗肉被查出来存在有毒元素,近日,肥西县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据了解,宁某未取得营业执照,在合肥市巢湖路经营肉制品。2015年7月,宁某在肥西县严店乡跨湖村三房郢租赁房屋作为冷库用于冷藏肉制品。同年12月底,宁某购进大量死因不明的狗,储存在其租赁的冷库内,并进行去除内脏、剥皮等生产加工,准备对外销售。2016年1月,肥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冷库中查获冷冻死狗133只,共计600公斤。工作人员对随机抽样的10个样品进行检测,结果在3只样品中检出危害人体健康的元素。
近日,宁某在肥西县法院受审,最终,宁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实习生 王家丽 记者 张剑)
原标题:贩卖有毒狗肉 肥西一男子获刑六个月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