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淮晨报报道 男子李某某近日到包河交警大队处理事故时,被民警当场将其控制。原来,一年前,李某某租赁车辆后转卖,被灵璧县当地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目前合肥警方已将李某某移交给灵璧县当地警方。
9月14日凌晨2时左右,包河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北京路与繁华大道交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李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北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繁华大道交口等红绿灯时,突然被后面一辆车追尾,没有想到这一撞,“撞”到了一个逃犯。
李某某当时下车查看车辆的受损情况,发现对方喝酒了,一身酒气。看到后,李某某果断报警。很快民警将肇事者带走调查,进行酒精测试。不过,等民警核实李某某身份信息时,却有了重大发现:李某某在一年前已经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我到交警队才知道被列为网上逃犯了。”李某某非常懊悔地说。原来,去年李某某的朋友急着用钱,朋友喊他去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随后又将车子抵押给另外一个朋友,两个人拿了一万多块钱。过了一段时间,租赁公司的人报警,灵璧县公安局介入调查,不过李某某一直没有去处理,随后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李某某已经被移交给当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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