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美华(资料图)
新华网合肥9月23日电(李东标) 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合肥市检察院报请,9月14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合肥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宋美华(副处级)进行逮捕。
现侦查查明,宋美华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公司股份,收受下属贿赂;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承揽工程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原标题:合肥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宋美华被逮捕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