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人员创业均可申请10万贷款,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统一下降至1.5%,允许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自主创业并给予补贴。昨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合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允许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意见》提出,要完善创业保障措施,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对初始创业人员提供租金补贴。支持采购“双创”产品,对列入《合肥市双创产品目录》的双创产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对创业大赛中优秀创业项目进行无偿资助。
企业失业保险费率下降一半
为减轻企业负担,《意见》提出,将健全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机制,将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降至1.5%,此新规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和创业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符合条件人员创业可申请10万贷款
在合肥,凡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各类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在500万元及以内的,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信用保险”、“税务保证贷款”,创新贷款模式。晨报记者 琚园园
原标题: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统一降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