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晚报消息, 10月11日,合肥市民政局公布消息:经合肥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合肥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户月人均510元调整为户月人均551元。各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为户月人均不低于462元,且年增幅不低于5%。
据悉,这是合肥市第13次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提标后,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未就业随军家属、市级救助站受助人员、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费四个关联项目随之提高。
(朱本生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李后祥)
原标题:合肥提高市区城乡低保标准 现为户月人均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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