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淮晨报报道 近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合肥市不动产权登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合肥市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对合肥市不动产登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了一些细化的规定。“限购令”后,本市户籍买二手房需要审查户口簿,而实际操作中对二手房以纳税时间为准的规定有所放松,只要有限购前签订的网签合同和定金转账记录可以继续缴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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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买二手房需要审查户口簿
其中,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供合肥市房产局出具的《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
户籍资料的审核则针对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存量住房,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要审查和核验本市区居民户口簿或本市区户籍证明材料。
审核的时间节点为,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
二手房10月2日前已网签未缴税可缴税过户
此次“限购令”中,明确提出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不过,实际中,不少人买卖二手房,没有及时网签备案,仅签订了纸质合同交付定金的情况大有人在。
对此,合肥市相关部门表示,如果能够提供10月2日前的网签合同及定金转账记录,还可以缴税过户,不受限购约束。
■案例
卖房又买房遭遇左右为难
记者从多家中介了解到,限购后,因为买房资格问题,社保补缴不再管用,有的采取假离婚的方式,有的则想办法将户口迁入合肥,因为限购导致的违约明显增多。
刘先生原本有一套84平方米小户型,因为有了二胎,考虑换大房。在9月初以136万元和一外地买家签订合同,约定由买方出资还清银行贷款后过户,和银行约定提前还款日在10月8日。
紧接着,刘先生在周围小区购入一套133平方米大户型,房款206万,和对方合同约定在10月18日将首付款托管至资金托管账户。
10月2日合肥市“限购令”颁布后,刘先生小户型的买家不再具备买房资格,提出按照合同政策不可抗力因素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0万定金。两份合同都没有网签,一边房子没有卖掉一边房子交了10万定金,想买大户型,至少需要50%首付,加上过户费用,至少需要100多万,刘先生犯了难。
对此,律师支招,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尽量加上一条,如果因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买房,合同可以自动解除。但是,如果因为中介没有及时网签导致可以过户的没法过户,可以追究中介责任。晨报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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