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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小区物业铲去绿地建垃圾池 业主不答应

小区里的绿化,如今被铲平做垃圾池。  

据江淮晨报报道, 近日,合肥市龙居山庄天龙居小区内出现了一个建筑垃圾池,担心这会影响小区环境,部分业主表示了不满。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设置垃圾池是为了统一收集小区内四处堆放的建筑垃圾,下一步也会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

业主:物业私建垃圾池

“原本是小区绿地,以前有点垃圾,现在小区物业公司竟直接铲平草地,私建垃圾池。”近日,龙居山庄天龙居小区业主潘先生向江淮晨报记者反映,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将垃圾池拆除清理。

潘先生表示,前几天回家时发现楼前北边垒砌了一圈矮水泥墙,正好就在小区绿化区域,“我向小区物业了解了一下,原来建设的竟然是垃圾池。垃圾池距离我们居民楼很近,以后这里垃圾越来越多,让我们怎么生活?”潘先生对此非常不满。

10月17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在小区二号楼和四号楼之间的绿化区域中,一块十几平方米的绿地已经被铲平,地面铺上水泥,周围围上一圈水泥墙,成了一个垃圾池。

物业:进一步与业主沟通

随后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据一名方姓负责人表示,在垃圾池的位置上,此前就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已经有数年时间。

此后,小区内的建筑垃圾越堆越多,垃圾、粉尘随风扩散,居民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后,物业也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建筑垃圾。“为了不让垃圾四处扩散,所以我们用水泥墙做围挡,修建了一个垃圾池。”负责人称,小区面积较小,除了绿地、车道和停车位以外,很难找到合理位置,只好在垃圾堆放点设立一个垃圾池。

针对业主担心垃圾臭气熏天,负责人表示,垃圾池主要是存放建筑垃圾,并非生活垃圾。“目前,还有许多未进行装修的住户,需要一个暂时存放建筑垃圾的地方。下一步,我们会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负责人介绍道,今后若有住户进行装潢登记时,他们会通知业主将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到垃圾池。

律师:规划绿地不允许擅自改造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徐任予律师,徐任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所以小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在取得业主同意之前,不允许毁掉绿地修建垃圾池。”

徐任予称,虽然建筑垃圾堆放在绿化上时间已久,而且物业是出于好意,将建筑垃圾统一处理,但是物业应当将垃圾清运移除恢复绿化用地,而不是在绿化上就此修建垃圾池,所以建议物业清除垃圾池,恢复小区绿地。

晨报星级记者 周坤 文/摄

原标题:物业铲去绿地建垃圾池 业主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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